太原万柏林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机构入驻指南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太原万柏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机构入驻产业园流程,促进产业园健康发展,全力打造具有突出影响力的高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实现产业园发展目标,根据太原万柏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拟入驻和已入驻太原万柏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机构。
第三条 产业园机构入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创新引领,科技赋能;
(三)注重实效,业绩为先。
第四条 产业园入驻对象及条件:具有独立核算、独立纳税资格、无违法违纪、无不良信誉记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高层次人才和科技项目,经园区运营公司组织评审通过后方可入驻产业园。同时获批入驻产业园的企业,应将注册登记地址设在或迁入产业园内,税收属地关系设在万柏林辖区。
(一)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业内权威机构发布的世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500强、业内权威机构发布的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企业100强;其他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主要包括: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选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及山西省、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协会评选认定的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三)具有一定实力和规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四)对我市发展作用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为我市重点企业解决基础人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成效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我市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机构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五)从事考试、培训、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业务的大型优质服务机构。一般应为全市知名品牌。
(六)其他创新型、成长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要包括:运用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展产品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七)配套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可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提供法律、财务、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活动策划、宣传等服务的行业内知名机构或本土领军企业。
(八)成长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要包括:
1、服务行业契合我区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特点,市场前景好,能为我市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撑的;
2、有利于完善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的;
3、主营中高端人力资源业务,有特色、有潜力的;
4、上述三类成长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控股子公司。
(九)高层次人才的领军企业。主要包括:
1、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领军的科技创新企业;
2、符合万柏林区核心主导产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科技型企业,以及未上市的行业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
3、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产业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第五条 申请机构需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近两年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入驻:
(一)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执法部门处罚的;
(二)有违反人力资源和劳动法律法规行为,被劳动监察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
(三)存在商业欺诈行为等负面信息,社会影响恶劣,企业形象欠佳的;
(四)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存有“损失类”“违约类”不良信用记录的。
第六条 入驻流程:
(一)发布招商公告
在太原市万柏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众号,产业园官网、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发布《太原万柏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招商公告》。
(二)提交申请
1、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供以下资料:
(1) 《万柏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机构入驻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及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授权委托书》;
(5) 上年度和本年度机构财务报表和纳税证明;
(6)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7) 《机构入驻规划书》;
(8) 项目PPT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
(9) 承诺书;
(10) 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拟新注册成立子公司入驻的,由其母公司申请并按上述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以下资料:
(1) 《中国太原万柏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机构入驻申请表》;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
(4) 项目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 其它可以证明该项目技术、市场等材料(如专利、查新报告、奖励证书等);
(7) 项目PPT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
(8) 承诺书。
(三)预审
运营公司审查入驻材料、入驻规划书、规划税利目标可行性、拟入驻场地使用率等申请资料,完成提交意向入园企业准入条件登记调查表,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四)专家评审
对预审合格的机构,运营公司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由申请人现场演示(PPT介绍)、评审小组提问等环节组成,采取百分综合计算制,综合得分70分认定为入驻评审合格(入驻评审打分要素包括业务发展潜力、团队建设、与太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匹配度、规划、税收目标可行性、拟入驻场地使用率等)。
(五)入驻
运营公司与上述符合入驻条件的机构签订入园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报太原万柏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备案。
附件:
太原万柏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2023年6月30日